时间:2017-06-26 大 中 小 来源:
一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按照中央、省、市纪委的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,做好全市人社系统纠风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。
二、加强纠风工作领导责任制。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”的原则,分管领导要各负其责,把纠风工作融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之中,同部署、同检查、同考核。
三、实行政务公开,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认真及时落实和解决。
四、严格办事程序,增加工作透明度,自觉接受社会各界、各部门和群众的监督。
五、对本系统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和处理。
六、认真落实市纠风办安排的各项工作。
七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