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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(参照管理工作人员)体检公告

 时间:2017-12-18       大    中    小      来源:省人社厅

根据《2017年省直机关(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)公开遴选公务员(工作人员)实施方案》(晋人社厅发〔201774号),现将我厅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(参照管理工作人员)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 

一、体检考察对象   省人社厅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(参照管理工作人员)考察合格人员。(体检名单见附件)   

二、体检时间和地点   体检时间:20171215(星期五)上午710 

 

集合地点:太原市滨河西路129号焦煤双创基地B座一楼大厅。    

三、体检费用  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,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。    

四、体检标准   体检执行人社部、卫生计生委、国家公务员局《关于修订<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><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>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[2016]140号)等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。    

五、注意事项    

1、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,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,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。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,不得参加体检。 

 

2、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,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,按照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,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,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,违者取消聘用资格。 

 

3、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,否则取消聘用资格。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,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,否则取消聘用资格。    

4、体检前请注意休息,勿熬夜,不要饮酒,避免剧烈运动。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、B超等检查,请在受检前禁食、禁水8-12小时。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,勿漏检。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,将会影响录用,责任自负。 

 

5、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,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;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,事先告知医护人员,勿做X光检查。   咨询电话:03517676040